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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林业生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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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5 00:57: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能力建设,近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了《2015年将乐县林业生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试行)》。
  方案提出,推动林权流转和林权抵押贷款,加快林业生产组织再造,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林地生产力,实现森林资源增值和林农增收。2015年,林业生产联合经营、托管经营、合作社经营规模新增5万亩(通过集约经营实现本代林木生产同期蓄积量由当前集体林亩平均7.2立方米提高到9.6立方米以上);实现林权流转3万亩以上;林权抵押贷款15亿元以上;林权资产证券化5万亩以上。
  方案明确了平台建设的重点任务,一是建立林业生产电子信息服务网,开展林权流转、林权抵押、政策咨询、经营模式等服务,实现信息发布和共享。二是建设林权收储中心和智慧林业技术服务中心,开展森林资源收储管理和资产处置相关服务,为森林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等林业“三防”公共领域,提供林业信息咨询、技术传输、要素流动、林业物流、远程教育及电子商务服务。三是推进三项机制,即完善森林资产评估、促进林权抵押和扩大林业合作经营。进行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等经济行为的,原则上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或经金融机构、抵押担保公司、收储中心共同核准认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出具评估咨询报告。金融业、鑫绿林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森林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要创新林业信贷产品,扩大信贷规模,满足企业、林农开展资源培育、苗木花卉、竹林经营、林下经济等林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积极推行林权按揭贷款,提高林权抵押贷款额度。发展村民企联合经营、林地林木托管经营和合作社经营,实现由粗放管理向集约高效经营转化,带动林农致富。
  方案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大舆论宣传,鼓励和引导林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参与平台竞价交易,鼓励和引导林权向资源配置效率高的企业、合作社、能人流转,适度规模经营。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项目、资金,促进林业经营组织适度规模经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加大与科研院校深度合作,充分发挥林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北林大综合实践基地、国家花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京林业大学林木遗传与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平台作用,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重点发展设施林业,加快金森林业紫薇新品种研发和优良品种扩繁与推广,推进杂交鹅掌楸工厂化培育、专业化生产、组织化管理、一体化经营。充分发挥国有林场、金森林业等龙头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实施林业科技示范工程,发展“公司+农户+基地”、“订单林业”生产基地,提高林业科技示范能力和效益。
  方案还承诺,政府对开展林业良种壮苗培育(杉木三代良种)给予50%的良种补贴;对购置林业机械开展营林生产作业的给予20%的机械购置补贴;对林业合作社(服务社)从事林业生产经营贷款给予最高3%的贴息;对林权流转规模达1万亩以上的森林经营主体缴纳的森林保险费个人支出部分给予100%补贴。

文章来源:将乐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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